关于邀请相关机构参与我校2024年毕业生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的比选公告

2024年3月28日   点击人次: 324   

关于邀请相关机构参与我校2024毕业生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的比选公

 

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和官渡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度官渡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目标任务的函》的要求,学校邀请有关培训机构到校为我校学生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为昆明市相关部门核定,创业培训面向毕业前两年学生开展SYB创业培训:30人、网络创业:30人;职业技能培训100人,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开展主要职业范围为:电工(高级)、无人机驾驶员(初级)、电子商务师(初级)

二、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工种及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列出的“技能等级证书”

三、选要求

(一)相关资质

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可要求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企业自己编制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要求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培训机构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6.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及教学教具。可赴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7.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与所培训工种一致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可要求培训机构提供相应教学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和相应工种教师的技能证书。

(二)培训规范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并在校内提供免费培训场地。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向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每班人数不得超过有关要求。

2.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缩水、学生到课率较低的,予以整改或停课,并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3.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昆明市有关部门及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三)应急要求

培训工作应符合应急管理要求,依照相关部门和学校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培训。

四、合作程序

(一)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相关机构,请4717: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459487001@QQ.com邮箱,同时致电工作联系人陈艳芳(电话15368084600)予以确认,邮件以接收时间为准,过无效确认报名时向工作人员领取比选资料,不能到场领取资料的,可通过预留电子邮箱获取电子资料。

(二)各报名机构须于4月12日上9:00,派人员(每个机构不超过1人)到昆明学院图书馆西侧创客空间三楼交比选材料到访人员统一由大门进入(浦新路2号未报名确认的机构不予接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4月15日前,学校招生就业处结合我校实际和有关标准,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价排序,并在昆明学院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址http://kmxy.bibibi.net/)公布排序名单。第一、名为正式邀请的合作培训机构。接受邀请的合作单位与中心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培训合作协议将作为今后持续开展培训的有效支撑。

五、其他事项

(一)合作机构参与遴选时应携带:民办培训学校携带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克隆件无效;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其他本通告已注明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

(二)合作机构应根据培训项目提前分类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和培训保障条件说明书,交流现场予以展示和说明。

(三)学校将主要从培训机构的过往案例、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数量,实训场地面积及主要设备数量,培训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培训成绩及合格率,促进就业创业措施,所获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价。

特此通告。

 

附件:《昆明学院毕业生技能(创业)培训机构比选报名表》;

 

 昆明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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