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报!全国三支一扶招募3907人!4省市公告合集!正在报名!

2024年4月10日   点击人次: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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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


01

福建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做好2024年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1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指标继续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帮扶乡村振兴、支农岗位倾斜,开发一批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项招募省内院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合理确定招募规模、规范设置岗位条件,推进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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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动员



各级人社部门、各高校要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岗位信息、招募政策,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成效,并做好组织动员等工作。招募期间,各级人社部门、各高校要在所属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建立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共产党员毕业生、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4月1日至4月17日)

1.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报名具体事项以报名公告为准,报名公告将同步在公共服务网发布。

(二)审查考核(4月18日至5月10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与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于5月10日前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于5月17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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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联系所在学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审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审核结果于5月1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

(三)确定派遣人选(5月11日至5月31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无异议的人选名单,在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按规定增补。

(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中旬)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组织派遣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时间5天,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乡村振兴战略、“三支一扶”政策及管理办法解读、基层工作方法等专题为主要内容,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符合基层工作需要的内容。培训结束后,于6月中旬统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不得借用,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六、政策保障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生活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1月4324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4.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考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准,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在服务乡镇新增编外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在服务地县(市、区)用人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创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7.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8.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培养与使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安全健康管理,统筹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及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视情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


八、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培训、慰问等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2024年经费指标已下达各地,各地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地要加强省级补助经费审核、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相关活动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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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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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渝委办发〔2021〕3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等要求,结合重庆市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4年,重庆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752名。具体招募计划详见《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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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 招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专项招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相关考生可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含往届),取消招募资格。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 身心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募考试。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 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四)特别说明。

    1. 专业资格审查以普通高校大学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附件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附件9)、《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10)、《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1)进行。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原则上专业要求由各区县(自治县)统一把控,须前后一致。

    2.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00,报名网站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我要办”页面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首页。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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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招募岗位条件,在报考人员报名提交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初审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其中,医疗卫生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募的岗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在2024年4月21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以下简称为“三类考生”)报考本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并缴费成功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附件2)。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写作》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写作》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科,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重庆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为体现分类原则,《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按照岗位分为三个类型:教育类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卫生类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其他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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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9:00—12:00(其中9:00—10:3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为《写作》,两科考试不间断)。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按片区(附件4)划分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中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六)面试资格审查。

    1. 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2024年7月上旬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名单中,按3:1面试比例(医疗卫生岗位不受3:1比例的限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考生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进入面试人员缺额的,经市“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减少名额列入调剂计划。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该岗位列入调剂计划。

    3. 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的“三类考生”,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不占招募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体检。

    4.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附件5,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2)“三类考生”参照免缴考试费要求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募、服务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招募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报考教育服务岗位,增加试讲、试教环节后再进行面试,按照报考岗位面试比例要求执行。

    招募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2×60%+面试成绩×40%。

    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2×60%+(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40%。

    (八)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募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写作》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由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因健康原因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或不能按期完成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涉及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和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填写《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

    (十一)调剂。

    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减少名额、递补后仍有缺额、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用于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确定的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仅调剂一次,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2:1的比例(医疗卫生岗位不受2:1比例的限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由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调剂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

    (十二)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简章》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十三)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公布招募人员名单,由招募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签订《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协议书》,并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到具体服务岗位。

    (十四)说明。

    进入递补、调剂的“三类考生”不再享受“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等优惠待遇。

    四、纪律要求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把标准、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有关考生给予处分并取消招募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保障

    参见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附件6),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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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相关提示

    (一)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涉及招募政策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23-86868890、023-88979818)。

    (五)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3-86868837;笔试考务咨询:023-86868820。


    附件:1.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2.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减免考务费流程

    3.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考试大

    4.各片区区域范围

    5.2024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 

    6.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

    7.《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

    9.《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

    10.《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1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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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山西省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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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2024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就2024年度选拔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4年度计划招募人数为650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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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性质



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安排到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不得离岗。



三、招募原则



1.自愿服务,承诺守信;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按需招募,按岗分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了解实施服务基层项目的意义,自愿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招募所需的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关证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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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从事支医服务和具备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以后出生)。

3.其他:符合岗位招募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专业和户籍限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的。已被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进入公示环节的;

8.不能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转移的;

9.报考上岗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10.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招募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募岗位、服务类型、招募人数、招募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2024年度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简称“招募公告”)及其附件,掌握招募岗位要求、考生须知和招募规则等内容。如需咨询招募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直接与服务单位联系或咨询各市人社局,相关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网上填报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在4月7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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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不全不实,资格初审不予通过,一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则不能更改。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考信息。

2.报考人数查询

4月7日至4月10日期间,每日17:00左右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提交报考信息1日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截止4月11日18:00时,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招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4月11日18:00时以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4月1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的缴费人数应达到计划招募人数的3倍以上,报考缴费人数不达3:1的岗位,要相应核减招募计划,如计划招募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

报考缴费成功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17日14: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

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17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4月17日24: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所有缴费成功者,务必自行打印《山西省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费用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4月7日9:00至4月1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4月17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6日前就近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考生,在4月23日至4月2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六、招募考试



招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纪律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及基层服务项目相关内容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4月27日9:00-11:00

笔试地点设置在报考岗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内。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证件及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2周后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募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提前书面或短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林草局)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募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3.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案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林草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支教服务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支医岗位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若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可采取加试环节确定排名。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详见报考岗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人社局官网(报省林草局的见省林草局官网)。



七、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因孕期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列入下一年度招募计划,但最多延迟一年。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由“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在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九、签订服务协议和上岗



招募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服务,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十、从事“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助

每月生活补贴3500元,每年交通补助500元。新招募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人员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其他待遇见附件1。

2.社会保险

服务期内,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级财政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职称评定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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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与服务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中,招募岗位有相应从业(职业、执业)等资格要求的,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公务员定向招录

在招录公务员时,拿出部分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

3.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省、市、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时,按比例设置专门招聘岗位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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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学习深造

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其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服务基层项目相关优惠政策。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监督



本次招募笔试、面试、体检、招募上岗等环节,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招募工作设立监督电话。公示的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值守。



十二、相关提示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完成招募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服务的,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全额退还体检费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离岗的,应承担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规定的违约罚金,可能会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3.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截止时的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4.因工作需要可能对有关招募工作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同时,请考生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本公告所附《报考须知》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山西省202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岗位汇总表

   2.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表

   3.报考须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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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全省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350名,详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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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范围。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中菏泽、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可按不低于50%比例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事项

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

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




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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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4月20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4月20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二)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4年4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4年5月14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四)笔试

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由各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予以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调剂

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各市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力争无岗位空缺。


(八)体检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其他事宜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发布,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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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2: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3: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4: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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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就业帮帮团